9
2016
年中期報告
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信 託 集 團 之 淨 負 債 為 港 幣
406.53
億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港幣
410.6
億元),而淨負債對淨總資本比率為
46%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6%
)。信託集團財務狀況於期內維持強勁。於
2016
年
2
月
23
日,標準普爾維
持其於
2015
年
9
月對本公司及於
2014
年
1
月對港燈作出的前景為穩定的
A –
級信貸評級。
信託集團於
2016
年上半年度運用債券市場的流動性優勢,透過中期票據計
劃於債券公開市場發行美元
7.5
億元
10
年年期票據及於港元私募市場發行港
幣
14.1
億元
15
年年期票據,以延長信託集團貸款的還款期限。期內,信託集
團與不同財務機構簽訂新的
5
年期定期貸款融資,總值港幣
152
億元。該等
票據及定期貸款融資所得款項連同內部資源已用作償還約港幣
290
億元於
2017
年到期的現有定期貸款融資。
信託集團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向外貸款結構(已考慮遠期外匯合約、貨幣及利
率掉期合約之影響後)如下:
(一)
100%
以港元為單位;
(二)
51%
為銀行貸款及
49%
為資本市場工具;
(三)
16%
貸款償還期為
1
年內,
53%
貸款償還期為
1
年後但
5
年內及
31%
貸
款償還期為
5
年後;及
(四)
88%
為固定利率類別及
12%
為浮動利率類別。
信託集團的政策是按業務及營運需要,將一部分債務維持為固定利率類別。
以固定利率借貸或採用利率衍生工具來管理利率風險。
信託集團按其庫務政策積極管理貨幣及利率風險。財務衍生工具主要用作
管理利率及外匯風險,而非作投機性用途。為控制信貸風險,只與信貸評級
良好的機構進行財務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