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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主席報告

2015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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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轉變 承諾不變

香港電力行業多年來不斷演變,港燈承諾卻始終如一:

為客戶提供安全可靠、潔淨而價格合理電力,同時確保

為投資者帶來穩定回報。時刻專注履行承諾,無論是提

供舒適生活,抑或推動業務發展,港燈都盡力滿足本港

住宅及工商客戶期望。憑藉豐富經驗及對本港電力行業

透徹了解,因時制宜,向前邁進以滿足客戶不斷轉變之

能源需求。

集團歡迎

Qatar Investment Authority

於年內購入港燈電

力投資百分之十九點九權益,成為繼電能實業有限公司

及國家電網公司後第三大股東。

港燈電力投資在二零一五年交出的理想業績,反映集團

成功達成三項策略性指標。首先,集團恪守承諾,把可

供分派收入全數分派予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其次,供

電可靠度保持在超過

99.999%

水平,並連續第二年凍結

電價。第三,集團致力減少業務營運對環境帶來影響,

並持續投資以繼續履行環保責任。

財務業績及分派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港燈電

力投資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的溢利

為港幣八十億三千五百萬元(二零一四年:港幣

七十六億九千八百萬元),而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應佔

的經審核溢利為港幣三十五億九千一百萬元(二零一四

年:港幣三十二億零一百萬元)。

年內可供分派收入為港幣三十五億三千八百萬元(二零

一四年:港幣三十二億一千八百萬元,由上市日期二零

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並將悉數分派予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

受託人-經理董事局宣佈,信託就每股份合訂單位派發

末期分派二十點一二港仙(二零一四年:十九點八九港

仙),並將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分派予於二零一六

年四月一日名列股份合訂單位名冊之股份合訂單位持有

人。連同中期分派金額每股份合訂單位十九點九二港仙

(二零一四年:十六點五三港仙),年內分派金額合共為

每股份合訂單位四十點零四港仙(二零一四年:每股份

合訂單位為三十六點四二港仙-由上市日期二零一四年

一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五年為港燈電力投資以商業信

託形式營運第二年,期內再一次實現

所有目標。縱使在聯交所上市的時間

尚短,在香港實有著源遠流長歷史。

一百二十五年來,港燈均一直為香港

市民和工商百業供應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