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主席報告
2015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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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轉變 承諾不變
香港電力行業多年來不斷演變,港燈承諾卻始終如一:
為客戶提供安全可靠、潔淨而價格合理電力,同時確保
為投資者帶來穩定回報。時刻專注履行承諾,無論是提
供舒適生活,抑或推動業務發展,港燈都盡力滿足本港
住宅及工商客戶期望。憑藉豐富經驗及對本港電力行業
透徹了解,因時制宜,向前邁進以滿足客戶不斷轉變之
能源需求。
集團歡迎
Qatar Investment Authority
於年內購入港燈電
力投資百分之十九點九權益,成為繼電能實業有限公司
及國家電網公司後第三大股東。
港燈電力投資在二零一五年交出的理想業績,反映集團
成功達成三項策略性指標。首先,集團恪守承諾,把可
供分派收入全數分派予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其次,供
電可靠度保持在超過
99.999%
水平,並連續第二年凍結
電價。第三,集團致力減少業務營運對環境帶來影響,
並持續投資以繼續履行環保責任。
財務業績及分派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港燈電
力投資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的溢利
為港幣八十億三千五百萬元(二零一四年:港幣
七十六億九千八百萬元),而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應佔
的經審核溢利為港幣三十五億九千一百萬元(二零一四
年:港幣三十二億零一百萬元)。
年內可供分派收入為港幣三十五億三千八百萬元(二零
一四年:港幣三十二億一千八百萬元,由上市日期二零
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並將悉數分派予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
受託人-經理董事局宣佈,信託就每股份合訂單位派發
末期分派二十點一二港仙(二零一四年:十九點八九港
仙),並將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分派予於二零一六
年四月一日名列股份合訂單位名冊之股份合訂單位持有
人。連同中期分派金額每股份合訂單位十九點九二港仙
(二零一四年:十六點五三港仙),年內分派金額合共為
每股份合訂單位四十點零四港仙(二零一四年:每股份
合訂單位為三十六點四二港仙-由上市日期二零一四年
一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五年為港燈電力投資以商業信
託形式營運第二年,期內再一次實現
所有目標。縱使在聯交所上市的時間
尚短,在香港實有著源遠流長歷史。
一百二十五年來,港燈均一直為香港
市民和工商百業供應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