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數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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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結構和內容,包括披露,以及信託及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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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貴信託集團及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信息獲取充足、適當的審計憑證,以便對信託及本公司綜合財
務報表發表意見。我們負責貴信託集團及貴集團審計的方向、監督和執行。我們為審計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除其他事項外,我們與受託人-經理及貴公司審核委員會溝通了計劃的審計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計發現等,包
括我們在審計中識別出內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們還向受託人-經理及貴公司審核委員會提交聲明,說明我們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他們
溝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認為會影響我們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和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相關的防範措施。
從與受託人-經理及貴公司審核委員會溝通的事項中,我們確定哪些事項對本期信託及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
最為重要,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我們在核數師報告中描述這些事項,除非法律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這些事項,
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如果合理預期在我們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我們決定不
應在報告中溝通該事項。
出具本獨立核數師報告的審計項目合夥人是葉嘉明。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香港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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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號
太子大廈
8
樓
2017
年
3
月
21
日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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