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物業、廠房及設備、租賃土地權益和折舊及攤銷
(i)
物業、廠房及設備(在建造中資產除外)按成本扣除累計折舊(參閱附註
3(e)(viii)
)及減值虧損(參閱附
註
3(g)(ii)
)列賬。
(ii)
在建造中資產按成本扣除減值虧損(參閱附註
3(g)(ii)
)列賬及不會計提折舊。當在建造中資產峻工並
可投產時,會轉至適當的物業、廠房及設備類別。
(iii)
自建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工資、最初預計(如相關)拆卸和移送機件與修
復該機件所在工地而牽涉的成本,以及按適當比例計算的間接生產成本及借貸成本(參閱附註
3(l)
)。
(iv)
若有關更換物業、廠房及設備的部分(可個別入賬)或提高物業、廠房及設備運作表現的其後開支能
令該資產為集團帶來未來經濟效益超出該資產原有表現水平及該其後開支能準確地計算,則該其後
開支會計入該項資產的賬面金額內或個別確認為另一項資產。所有其他後來開支會在其產生期間確
認為開支。
(v)
物業、廠房及設備因報廢或出售所產生的損益,以出售該資產所得款項淨額與其賬面金額之間的差
額釐定,並於報廢或出售當日確認為損益。
(vi)
按財務租賃持作自用的租賃土地權益按成本扣除累計攤銷(參閱附註
3(e)(vii)
)及減值虧損(參閱附註
3(g)(ii)
)列賬。
(vii)
按財務租賃購入的土地,其成本會按租賃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或剩餘租賃期兩者中較短期間以直線
法攤銷。
2016
年年報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