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顯示)
信託及本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e)
物業、廠房及設備、租賃土地權益和折舊及攤銷(續)
(viii)
折舊乃按下列各項資產的估計使用年限以直線法計算,並藉以註銷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成本至其估
計剩餘價值(如有):
年
電纜隧道
100
樓宇
60
煤灰湖及氣體管道
60
輸電及配電設備、電纜及架空電纜
60
發電廠及機械
35
燃氣輪機及燃氣聯合循環發電機組
30
機械式電錶
30
光伏系統
25
風力發電站
20
電錶、微波及光纖設備及幹線網絡
15
傢俬、固定裝置、雜項機械及設備
10
電腦
5
至
10
車輛及船舶
5
至
6
工場工具及辦公室設備
5
若不動產座落的土地的剩餘租賃期較該不動產的估計使用年限為短,有關的不動產須按土地的剩餘
租賃期以直線法攤銷。
若物業、廠房及設備各部分的使用年限不同,其成本會按合理比例分配予各部分,折舊亦按每部分
分開計算。資產的使用年限及剩餘價值(如有)會每年作檢討。
(f)
租賃資產及營運租賃費用
若包含單一或連串交易的一項協議,按其實質內容而不是其法律形式而言可按單一次或連續付款形式在
協議期間換取一特定資產的使用權,該項協議會被視為是一項或含有租賃性質的協議。
集團按營運租賃協議租用資產而需支付的租金會按租賃期以均等方法在相關的會計期間計入損益內,倘
若有其他基準更能代表該租賃資產所帶來的收益的模式,租金支出則會按該基準計入損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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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電力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