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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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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電力投資

董事隨時均可全面並適時取得信託集團的資料。董事每

月獲發一份概述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表現,並載有不同業

務的實際及預算業績,以及闡釋兩者主要差異的財務摘

要,供彼等參閱。董事亦可以獨立途徑接觸高級管理層

以取得信託集團的資料,並可隨時要求公司秘書提供服

務。公司秘書就管治事宜及董事局程序向董事局提供意

見。集團已建立程序,讓董事可於其認為需要時尋求獨

立的專業意見,費用由受託人-經理或本公司(如適當)

承擔。受託人-經理及本公司已就董事的責任購置保

險。

現時,受託人-經理及本公司並未根據守則條文第

A.5

的規定設立提名委員會。由於董事局全體共同負責不

時審閱董事局之架構、人數及組成,以及新董事之委

任,並且亦共同負責審訂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總裁)

之繼任計劃,因此受託人-經理及本公司認為目前毋需

設立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行政總裁可推薦董事人選。

在建議委任新董事或建議委任董事出任行政職位時,人

選的履歷將提交董事局考慮,並需由董事局批准通過。

主要考慮是顧及董事局成員多元化的裨益,建立一個有

效、具備配合本集團業務所需的專長、技能及經驗並可

以互補的董事局。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政策已上載至本公

司網站,當中載有實現董事局成員多元化的方法,確認

董事局之委任應基於補充及提升董事局整體的技能、經

驗及專業知識,考慮專業經驗及資歷、性別、年齡、文

化及教育背景,以及董事局不時認為與實現董事局成員

多元化相關及適用之任何其他因素。此外,獨立非執行

董事的可能人選亦會按上市規則的規定獲評核,決定其

是否屬獨立人士,以及能否投入充分時間參與董事局及

委員會會議。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局的多元化狀況

如下:

董事局多元化

董事人數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種族

性別

職銜

年齡組別

教育背景

男性

非華人

華人

40-49

50-59

60-69

70

或以上

會計

法律

工程

其他

獨立非執行董事

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