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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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電力投資
董事隨時均可全面並適時取得信託集團的資料。董事每
月獲發一份概述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表現,並載有不同業
務的實際及預算業績,以及闡釋兩者主要差異的財務摘
要,供彼等參閱。董事亦可以獨立途徑接觸高級管理層
以取得信託集團的資料,並可隨時要求公司秘書提供服
務。公司秘書就管治事宜及董事局程序向董事局提供意
見。集團已建立程序,讓董事可於其認為需要時尋求獨
立的專業意見,費用由受託人-經理或本公司(如適當)
承擔。受託人-經理及本公司已就董事的責任購置保
險。
現時,受託人-經理及本公司並未根據守則條文第
A.5
條
的規定設立提名委員會。由於董事局全體共同負責不
時審閱董事局之架構、人數及組成,以及新董事之委
任,並且亦共同負責審訂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總裁)
之繼任計劃,因此受託人-經理及本公司認為目前毋需
設立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行政總裁可推薦董事人選。
在建議委任新董事或建議委任董事出任行政職位時,人
選的履歷將提交董事局考慮,並需由董事局批准通過。
主要考慮是顧及董事局成員多元化的裨益,建立一個有
效、具備配合本集團業務所需的專長、技能及經驗並可
以互補的董事局。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政策已上載至本公
司網站,當中載有實現董事局成員多元化的方法,確認
董事局之委任應基於補充及提升董事局整體的技能、經
驗及專業知識,考慮專業經驗及資歷、性別、年齡、文
化及教育背景,以及董事局不時認為與實現董事局成員
多元化相關及適用之任何其他因素。此外,獨立非執行
董事的可能人選亦會按上市規則的規定獲評核,決定其
是否屬獨立人士,以及能否投入充分時間參與董事局及
委員會會議。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局的多元化狀況
如下:
董事局多元化
董事人數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種族
性別
職銜
年齡組別
教育背景
男性
非華人
華人
40-49
50-59
60-69
70
或以上
會計
法律
工程
其他
獨立非執行董事
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